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1/17 
來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12010874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12年度「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計畫新臺幣100萬元整乙案(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於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1年12月13日內授營綜字第111082135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10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核定項目有:1.講課鐘點、稿費、出席審查及查詢費6,000元2.郵電費178,509元3.國內旅費187,800元4.業務宣導費80,000元5.辦公(事務)用品費128,691元6.機器、交通運輸設備租金264,000元7.購建固定資產15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月17日第57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附件-財經8號案.pdf
 
一讀日期
2023/02/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及陳昆和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0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092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