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其他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洪玉鳳、盧崑福、王家貞、李中岑
- 案由
- 本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賴市長暨相關官員未列席本會進行市長介紹主管、市長施政總報告、上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專案報告及接受議員問政質詢等議程。建請將本次會未列席大會之市長、副市長、秘書長暨相關官員等,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處。
- 說明
一、本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於104年6月12日(第1次會)開始進行,因出席議員未達法定開會人數宣告延會。6月15日(第2次會)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並變更6月12日議程進行會議、惟6月12日、6月15日市長均未率顏副市長、曾副市長、陳秘書長暨全體一級首長列席介紹主管並進行「市長施政總報告」。業務單位則未列席大會進行「上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專案報告」市府陳秘書長亦未率相關業務局處科長級以上主管列席報告。
二、請將本次會應列席而未蒞會之賴市長及市府相關官員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6/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08/20
- 大會決議
- 一、建議未列席大會之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及相關官員除警察局局長外,全部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處。 二、修正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