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其他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洪玉鳳、盧崑福、王家貞、李中岑 
案由
本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賴市長暨相關官員未列席本會進行市長介紹主管、市長施政總報告、上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專案報告及接受議員問政質詢等議程。建請將本次會未列席大會之市長、副市長、秘書長暨相關官員等,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處。 
說明

一、本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於104年6月12日(第1次會)開始進行,因出席議員未達法定開會人數宣告延會。6月15日(第2次會)已達法定開會人數並變更6月12日議程進行會議、惟6月12日、6月15日市長均未率顏副市長、曾副市長、陳秘書長暨全體一級首長列席介紹主管並進行「市長施政總報告」。業務單位則未列席大會進行「上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報告」。「專案報告」市府陳秘書長亦未率相關業務局處科長級以上主管列席報告。

二、請將本次會應列席而未蒞會之賴市長及市府相關官員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一、建議未列席大會之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及相關官員除警察局局長外,全部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處。 二、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