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市府補助持敬老卡長者搭乘計程車,每趟補助50元,每月上限500元,以維護長者行的尊嚴並提升出行便利。 
說明
  1. 臺南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37.4萬人,佔全市總人口比例已在今(114)年7月突破20%,進入「超高齡社會」階段,長者外出就醫、採買及社交活動需求與日俱增。然大眾運輸路網雖持續擴建,但部分地區班次疏、轉乘距離遠或需上下階梯,對行動不便長者而言仍有明顯不便。
  2. 六都中已有多數城市推動「敬老卡多元搭乘」或「敬老乘車點數擴充」政策:
  3. 相較於公車、捷運,計程車可「點到點」服務,對行動不便或居住偏遠區域長者而言更具實質幫助,也可降低長者因自行駕駛機車或汽車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風險。
  4. 為維護長者出行尊嚴、鼓勵安全出門交流、減少孤立及事故發生,建請市府比照他都作法,提供持本市敬老卡長者搭乘計程車每趟補助新臺幣50元、每月最高補助500元之方案,並促進本地計程車業者收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5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1247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補助持敬老卡長者搭乘計程車,每趟補助50 元,每月上限 500 元,以維護長者行的尊嚴並提升出行便利」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本市長者持敬老社福卡搭乘公共交通運具,其使用範圍及優惠為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本市公車(含小黃公車),搭乘外縣市公車、捷運(含輕軌)及臺鐵,享半價優惠,針對特殊需求長者,有提供復康巴士及長照交通接送等補助措施,以全方位照顧長者乘車服務。 二、本市 113 年度社福卡執行補助乘車經費共計新臺幣6,590 萬 2,241 元整。 (一)公車(含小黃公車)計新臺幣 5,528 萬 9,060 元整。 (二)外縣市捷運(含輕軌)計新臺幣 1,061 萬 3,181 元整。 三、有關議座爭取長者持敬老卡補貼計程車費案,本府將通盤考量財政整體狀況,在公共建設與新增福利之間審慎取捨平衡,做出最具公共利益的政策,以循序漸進於有限資源內建構、規劃更全面的福利布建,期能提供長者社會參與及多元適性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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