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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向中央反應A3車禍上網之成效顯著,應考慮仿效臺南嘉惠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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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A3車禍僅有單純車損,過往只要是車禍都需等待漫長的行政程序才得以有初步結果,現在將A3車禍直接上網,不僅便利民眾也便利保險業者,建議市府向中央提供地方經驗,已將好的政策推行至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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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貴會第4屆第1次定期會決議案(保安提案48號)「建請市府向中央反映A3車禍上網之成效顯著,應考慮仿效本市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業於112年6月9日以南市警交字第1120358584號函請內政部警政署評估「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開放民眾線上申請「A3類道路交通事故資料」事宜。
二、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去(111)年12月30日建置「A3類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並開放提供民眾網路申請A3事故資料與申請進度查詢。原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因僅受理A1、A2類事故資料申請,而A3類事故以往須臨櫃申請,造成當事人往返奔波不便,現建置「A3類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有效運用原有的交通事故資料庫,讓民眾可上網申請交通事故資料,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服務。
三、截至112年6月底,透過A3類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之案件高達3,302件,且申請件數呈現按月增加趨勢,顯見當事人及保險公司人員使用本系統申請資料踴躍,有效增加為民服務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