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連署人
蔡筱薇、許又仁、沈震東、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儘速恢復原臺南地院高塔。 
說明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772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水利局108年11月12日以府文資處字第1081290952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儘速恢復原臺南地院高塔」案,敬答覆如下: 一、國定古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之主管機關為文化部,修改建計畫涉及古蹟風貌,應提報主管機關文化部核定。 二、本府於108年10月1日函文文化部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就恢復高塔乙案提供意見,並答復如下: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因原本佚失且欠缺足夠復原之史料,以致無法進行推論性之復原,替代方案尚待妥適通盤規劃檢討。 (二)文化部於108年11月1日召開第七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會第18次會議就本案進行討論,會議結論再函覆本府。 三、後續將依文化部意見,輔導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續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