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規劃於新化區體育公園增設室內羽球館與桌球館,以利民眾使用。 
說明

體育公園為新化區民眾主要運動及休閒場所,為能多元發展各項球類體育,並提供民眾可以運動的場所,建請市府規劃室內羽球館與桌球館。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173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規劃於新化區體育公園增設室內羽球館與桌球館,以利民眾使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經體育公園管理單位新化區公所評估,規劃新建室內綜合球館具可行性,且完工後可提供里民多元運動及活動空間,具實質效益。 二、新化區公所於115年2月26日向本府體育局提出先期規劃費新臺幣14萬2,000元,該局已於115年3月27日核定補助。並由新化區公所辦理規劃設計及整體經費評估,以作為後續工程推動之依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