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案由
為衛生局爭取找地蓋新大樓,以利為民服務。 
說明

座落在東區車多人稠地段好的台南市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自成立以來,不論是辦理各項公務的人員、工作量及洽公民眾人數都與日俱增,造成現行工作空間狹窄擁擠,公務車、員工車位及洽公民眾停車位皆有嚴重不足之慮。反觀,鄰近的高雄市衛生局有美觀的大樓外貌及寬敞明亮的辦公空間,可以提供工作人員及民眾有舒適的洽公環境及方便停車。

為讓台南市衛生局可以有效率的提供工作人員及民眾有較舒適寬敝的使用空間,建請台南市政府積極為衛生局合宜地點蓋新的大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9/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農業局110年9月28日府衛秘字第1101054411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為衛生局爭取找地蓋新大樓,以利為民服務」案,敬答覆如下: 一、 承蒙貴會議席關切本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地狹人稠、停車不便等情形,本府衛生局近已針對新增業務人員(如:心理衛生中心)另覓辦公廳舍,並洽租鄰近停車場地提供公務車輛停放,緩解日漸增加的人員數及停車量。 二、 經本府衛生局會同地政局現勘永康砲校、安南區和順寮段等址,針對「搬遷」、「改建」及「遷建」等方案進行評估,初步結果如下: (一)搬遷:林森辦公室搬遷至永康砲校電訊大樓,整建房舍,設立永康辦公室,原林森辦公室土地另行處分。惟原建物缺乏無障礙設施,經扣除永康區公所已規劃使用之空間後,所餘面積不敷所需,遂不納入規劃。 (二)改建:採BOT方式原地改建。因位處黃金地段,雖有利招商,亦可減省建造費用等財政支出;但改建後若需容納全局及東區衛生所人員,公務使用占比高,恐影響投資意願,時程不易掌控。且改建期間須另覓辦公處所,負擔房舍租借及搬遷費用,方能確保業務運作。 (三)遷建:另於安南區和順寮段既有機關用地新建大樓,整併衛生局兩邊辦公室(原東興辦公室保留擴充檢驗中心)。惟涉及機關遷移,尚需整體評估並詳細規劃原地(含東區衛生所)建物與土地之後續處分,籌措購地及興建經費等事宜。 三、因本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係與本市東區衛生所共構,原建物(1984年新建)未達使用年限(最低使用年限60年即至2044年),且近年已陸續完成耐震補強、出租頂樓裝設太陽能發電設施(租期至2027年)及建置智慧照明系統等設施;為善用既有設施提升服務量能,爰就衛生局遷(改)建案從長計議,一併納入本府未來市政中心整體規劃,俾利市政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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