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20/03/03 
來文字號
府環空字第 1090065640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補助本市109年度臺南航空站回饋金經費8萬元,辦理墊付,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109年1月10日南航字第109500007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局業已於108年度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108年7月24日南航字第1085001088號函已先行辦理編列109年度臺南航空站回饋金預算50萬元整。

(二)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09年1月10日通知核定補助航空回饋金總額為新臺幣58萬9,367元(中央補助58萬9,367元,無須本市配合款),經分配計算結果高雄市回饋金金額為9,699元,臺南市回饋金金額為57萬9,668元較,較原編列金額高,因經費補助核定未及納入本局109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8萬元整,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三)經費用於臺南航空站航空噪音防制區內住戶回饋相關作業使用。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3月3日第42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6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421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