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9/12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76551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補助本市101年「臺南市六甲區地區經濟振興方案」經費新台幣(以下同)8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經建會101年8月30日都字第1010003836號核定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內容為「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80萬元,市府配合款由經濟發展局101年度編列預算勻支20萬元,爰本案墊付金額80萬元。

(二)本案須於本(101)年底前完成發包或簽約,始能辦理後續經費保留作業。惟因本案核定後未能及時列入本會今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辦理採購作業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請准予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9月12日第8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9/27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0/0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1048號 
執行情形
經建會於102年1月31日都字第1020000528號函示2月將撥入第1期款,俟廠商完成第1期工作事項始撥付款項,另後續辦理追加預算時,再納入102年度預算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