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2/09/12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1076551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補助本市101年「臺南市六甲區地區經濟振興方案」經費新台幣(以下同)8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經建會101年8月30日都字第1010003836號核定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內容為「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80萬元,市府配合款由經濟發展局101年度編列預算勻支20萬元,爰本案墊付金額80萬元。
(二)本案須於本(101)年底前完成發包或簽約,始能辦理後續經費保留作業。惟因本案核定後未能及時列入本會今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辦理採購作業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請准予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9月12日第8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9/27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10/02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1048號
- 執行情形
- 經建會於102年1月31日都字第1020000528號函示2月將撥入第1期款,俟廠商完成第1期工作事項始撥付款項,另後續辦理追加預算時,再納入102年度預算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