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方一峰、陳昆和、蔡秋蘭 
連署人
蔡育輝、趙昆原、周奕齊 
案由
對於學甲區秀昌里設立動物保護教育園區陳情,因違反承諾,建議凍結農業局動保處所有經費乙案。 
說明

一、學甲區秀昌里六號公墓擬設立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自救會七月三十一日前往臺南市政府要求停止計劃陳情活動,副市長趙卿惠出面回應,在蔡秋蘭議員、方一峰議員、陳昆和等議員、多位里長、諸多陳情人前允諾暫緩在學甲區第六公墓規劃動物保護教育園的設立評估,並且多選址方案評估、與民眾充分溝通。

二、並向郭信良議長陳情在案。

三、然而臺南市政府竟然繼續在各區大肆宣導在學甲進行動保園區案,並無暫緩動作,八月十四日動保處部分人員及廠商前往該區施作地質鑽探施作,台南市政府誠信破產失信於民。經陳昆和議員、方一峰議員前往關切而撤場。八月十六日台南市政府清晨四點強制動警察權學甲分局加上其他分局支援警力共約三百名,在第六公墓強制戒護,市府相關單位人員、包商及重機具重回現場,優勢警力部署將自救會成員及居民驅離,進行鑽探作業。

四、臺南市政府在處理本案嚴重失信於民。亦無視於議會議員同仁為民喉舌之職責。為此提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8/2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9/07 
審查意見
一、案由:「所有」經費修正為「相關」經費。 二、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9/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9/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835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9月22日府農動字第1091138706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對於學甲區秀昌里設立動物保護教育園區陳情,因違反承諾,建議凍結農業局動保處所有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承辦業務涵蓋動物防疫與動物保護,舉凡防範外來惡性傳染病如禽流感、口蹄疫、非洲豬瘟、狂犬病等,辦理畜牧場用藥品質監測如受體素,保障動物健康與維護消費者食用畜禽產品衛生及畜禽水產業之動物疾病防治輔導,牽動人畜安全及產業發展;另為落實犬貓源頭管理,執行動物保護法相關業務如流浪犬貓絕育與寵物登記,辦理流浪犬貓收容與管制以維市民安全與動物福利。綜上業務,凍結農業局動保處相關經費將嚴重癱瘓動物防疫與動物保護工作執行,對保護市民身家安全與影響甚鉅,另如使收容動物斷糧及執行多年的流浪犬貓絕育被迫中斷,空窗期將迅速繁衍,致多年努力盡失。 二、學甲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前置規劃案將依109年9月3日臺南市議會專案報告之決議辨理,農業局動保處將盡快完成可行性評估並辦理公開說明會,以提供理性討論的基礎,向鄉親清楚說明及釐清疑慮;本府也會持續進行溝通、充分說明及廣納地方意見,希望取得在地支持。 三、本府將持續與地方溝通,因已向中央爭取經費,會本著「爭議擱置,建設先行」原則,有共識的建設先做,如水利工程、基地內滯洪池、公園化空間、多功能廣場及教育館等,有關收容部分若學甲在地民意仍無共識,將先不收容流浪犬,設施可另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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