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7/29 
來文字號
府水污養字第10808458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核定本市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三批次提案(曾文溪水環境改善計畫、運河水環境改善計畫、二仁溪水環境改善計畫)等3項計畫,總金額為3億6386萬8仟元(中央補助款2億8381萬4仟元,地方配合款8005萬4仟元)1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8年6月28日經授水字第108202096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市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三批次提案(曾文溪水環境改善計畫、運河水環境改善計畫、二仁溪水環境改善計畫)等3項計畫,總金額為3億6386萬8仟元(中央補助款2億8381萬4仟元,地方配合款8005萬4仟元),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經108年7月17日第397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19 
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盧崑福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758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