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沈震東
- 案由
- 建請體育局在北區設置游泳池,以利區域居民對水域安全認識及推展全民運動發展。
- 說明
北區人口密集,現有運動場館及水域運動設施不足,影響居民參與運動及學習水域安全知識。建議體育局在規劃全民運動館時,納入游泳池設施,實現公共資產利用效益最大化。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11/2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2/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89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體育局在北區設置游泳池,以利區域居民對水域安全認識及推展全民運動發展。」案,敬答覆如下: 一、泳池建設除涉及用地取得外,尚須綜合考量基地面積、現況使用情形、是否涉及都市計畫變更、土地取得成本與時程,以及未來委外經營可行性等面向。體育局積極盤點區內可行地點,並邀集相關局處研商,以確保選址之合適性與後續推動的可行性。 二、考量泳池經營不易,爰將審慎評估,包含協調既有游泳池學校對外開放可能性;倘有其他合適土地,亦併同評估新建的可行性。 三、本府體育局將持續與既有泳池單位溝通協調,包含開放模式委外經營等面向進行評估,提供市民更多選擇。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