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邱莉莉、王家貞、蔡玉枝 
案由
建請安平區公所將漁光島「慶和壇」前低窪水池整平,避免積水有礙公共衛生。 
說明

一、依民眾反映辦理。

二、漁光島漁光路114號「慶和壇」有低窪地常積蓄水,請區公所處置以免夏季來臨有礙公共衛生並避免登革熱發生。

 
辦法

如案由。

請安平區公所負責連絡市府相關單位後,於107年定期大會前辦理完畢。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028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2日府民自字第107023066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安平區公所將漁光島「慶和壇」前低窪水池整,避免積有礙公共衛生。」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該用地所有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使用分區為保護區,目前由安平區公所認養管理。 二、案內因公共衛生需求而申請整平低漥水池,將請安平區公所依相關法規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