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4/22 
來文字號
府農港字第1130564273號函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部漁業署核定「113年臺南市北門漁港西側及南側碼頭加高工程(不含設計)」案,總經費計新臺幣5,254萬元整(漁業署補助款4,098萬1,000元,市配合款1,155萬9,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農業部漁業署113年4月2日漁六字第113156315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及第45點,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本案經本府113年4月16日第6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辦理北門漁港碼頭加高工程案,為考量改善漁港碼頭作業環境安全,及配合漁民日常捕魚作業之急迫性,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523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