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邱莉莉、王家貞、蔡玉枝 
案由
建請安平區公所於安平區漁光島「漁光里」增設廁所,以解民眾基本需求。 
說明

一、依民眾反映辦理。

二、今漁光島已成重要休憩與運動場所,無論假日平日人潮不斷,但基本設施不足尤其廁所,請市府除增設廁所外,亦應全面檢討公共設施增設。

 
辦法

如案由。

請安平區公所負責連絡市府相關單位確定增設位置後,於107年定期大會前通知辦理會勘。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027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2日府民自字第1070230670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安平區公所於安平區漁光島「漁光里」增設廁所,以解民眾基本需求。」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將請安平區公所先行會勘,並依實際需求邀請相關局處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