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邱莉莉、王家貞、蔡玉枝
- 案由
- 建請安平區公所於安平區漁光島「漁光里」增設廁所,以解民眾基本需求。
- 說明
一、依民眾反映辦理。
二、今漁光島已成重要休憩與運動場所,無論假日平日人潮不斷,但基本設施不足尤其廁所,請市府除增設廁所外,亦應全面檢討公共設施增設。
- 辦法
如案由。
請安平區公所負責連絡市府相關單位確定增設位置後,於107年定期大會前通知辦理會勘。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1/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送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027號
- 執行情形
-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2日府民自字第1070230670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安平區公所於安平區漁光島「漁光里」增設廁所,以解民眾基本需求。」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將請安平區公所先行會勘,並依實際需求邀請相關局處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