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沈家鳳、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偉智、林易瑩
- 連署人
- 蔡旺詮、李宗翰、呂維胤、陳秋宏、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市府設立友善廣告招牌示範街道,喚起大眾對環境美學的公共意識。
- 說明
一、2017年台南國華街成為日本知名雜誌《BRUTUS》「台灣特集」的封面,2019年日本老牌流行雜誌《POPEYE》將北門路街景作為封面,都將凌亂招牌紅到國外,也突顯本市對招牌廣告管理不確實,「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形同虛設。
二、建請市府選址設立友善廣告招牌示範街道,作為標竿區域,凝聚公民意識。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6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09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11460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12月29日府工使二字第1091513316號函復: 一、針對廣告招牌一事,本府訂定「臺南市政府招牌廣告自治條例」其中皆有明訂正面、側懸、樹立廣告的標準形式及尺寸,並有訂定相關的裁罰基準,先予說明。 二、本府更於今年九月公告「臺南市違規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執行計畫」,針對本府轄內的招牌廣告,針對轄內危害公共安全、竹木造鷹架等9種類型違規廣告,列入優先查處輔導範圍,併以說明。 三、有關營造街區景觀,本府研擬擇選新闢建的重劃區(如九份子、府城重劃區等),或是街道商圈辦理特色招牌改善。 四、初期由上而下先律定建築物招牌廣告物的設置形式、尺寸,中期再邀請文化局、經發局、都發局、地政局等,研商擇選優先示範區執行特色招牌改善,透過由下而上的方式,輔導由社區、商圈自行提案特色招牌提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