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0/10/14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9120738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讓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東山區東安段832-1地號等14筆非公用市有土地,謹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之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裡)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東山區東安段832-1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規定辦理讓售。

二、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東區立德段706-1地號等10筆市有出租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讓售。

三、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0月6日第45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提案附件
擬處分清冊.xlsx
 
一讀日期
2020/10/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一、照案通過。 二、東區立德段706-3、706-4地號,考量市有土地之管理及土地利用之完整,請市府將該地號南側地籍線拉直出售。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90011253號 
執行情形
有關議會同意本府讓售市有土地乙案,尚有待辦理事項,茲說明如下: 一、清冊編號2及11等2筆土地俟查明徵收事宜後,再予函送內政部審核。 二、清冊編號3及4等2筆土地業經地所辦理分割,刻正與清冊編號1之畸零土地讓售案辦理續送內政部審核。 三、清冊編號7及8等2筆土地依本市議會決議考量市有土地之管理及土地利用之完整性,刻正辦理將該地號南側地籍線拉直與合併,俟完成後再與清冊編號5、6、9、10、12、13及14等土地承租讓售案併送內政部審核。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