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8/10 
來文字號
府水保字第107090524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核定本市「108年度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補助計畫」經費新臺幣129萬5,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110萬;地方配合款19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7年7月18日水保監字第107185808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本府108年度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補助計畫,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請本府納入年度預算;該局補助85%計110萬,市府自籌15%計19萬5,000元,總經費129萬5,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8月8日第3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801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