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事由:建請市議會督促台南市政府本身要守法,不要違法行政,優先拆除新化區戶政事務所擅自增建的圍牆違建。此圍牆違建造成道路縮窄成3-4米,不利消防車,救護車等急難救助車輛通行,妄行侵害人民行的權益與居家消防安全的維護。 
說明

請願所基之事實理由:

本人去年投書市長信箱舉報違建,案經臺南市政府107年10月15日函認定違章,並定於107年11月12日前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如逾期未自行拆除時,臺南市政府將擇期依建築法第86條即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如附件所示)。至今尚未拆除。本人接受其中五戶人民違建須訂期拆除,但是希望能在今年內優先拆除新化區戶政事務所基地座落:新東段904地號東側侵占道路的圍牆違建,還給市民行的安全與住的安全的環境。

 
辦法

願望:

今年2019年可以優先拆除新化區戶政事務所擅自增建新東段904地號東側的圍牆違建,以守護人民行的權益與居家消防安全的維護。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5 
審查意見
新化區戶政事務所同意自行拆除違建,後續請新化戶政事務所及新化區公所通知請願人拆除日期。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一、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請市府將處理情形函送本會知照。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387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6月17日府民戶字第1080705403A號函復: (詳如夾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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