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8/12 
來文字號
府都更字第109096386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市辦理109年度住宅補貼業務推動費,金額新臺幣1,298萬元(全額中央補助),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6月20日營署宅字第109112860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市辦理109年度住宅補貼業務推動費,所需經費新臺幣1,298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8月3日第45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3-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0/08/2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9/0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9/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9/1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813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