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來文日期
2011/09/05 
來文字號
府交運字第100069291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核定補助本市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金額計補助1,360萬元。惠請同意先行辦理新台幣1,360萬元整墊付,並編列101年度預算辦理轉正,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暨交通部100年8月10日交路字第10000007659號函辦理。

二、按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19條規定:「各級政府執行補貼計畫,其經費分擔比例,原則如下:一、市區汽車客運業:屬於直轄市者,由中央政府分擔三分之一,直轄市政府分擔三分之二;…」,是以,本局配合交通部100年度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研提本市「100年度公路公共運輸發展需求申請計畫書」,其中「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計畫」獲交通部於100年8月10日以上開函核定補助1,360萬元。並按前揭規定本局配合自籌2,623萬元(100年度本局預算編列540萬元,第一次追加減預算編列2,083萬元)。

三、本案為爭取時效,須先行辦理墊付,旨揭新台幣1,360萬元墊付案業經100年8月30日簽奉核准,另補提市政會議追認,惠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新台幣1,360萬元墊付,並編列101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並編列101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9/22 
大會決議
同意追認。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2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00011343號 
執行情形
1.業已以100年12月21日府交運字第1000984419號函請領補助款11,775,546元。 2.交通部公路總局以101年1月3日路監運字第1000062733號函同意撥付款項,本局並已完成撥款程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