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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榮民之家用地規劃重劃細部計畫中,本市停車用地(停28),建請市府往多功能使用規劃,規劃東區戶政、東區區公所、東區調解委員會進駐,原區公所舊址建請提供崇學、崇信里活動中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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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目前東區區公所用址,結合戶政、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使用,使用空間不足,甚至資料占用樓梯空間、東區調解人都站在樓梯口等待,戶外停車空間不足以因應洽公人群,汽車停車格僅四格,無規劃機車停車格,建請於榮民之家規劃東區新市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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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榮民之家用地規劃重劃細部計畫中,本市停車用地(停28),建
請市府往多功能使用規劃,規劃東區戶政、東區區公所、東區調解委員
會進駐,原區公所舊址建請提供崇學、崇信里活動中心使用。」案,敬
答覆如下:
一、 配合東區機35機關用地﹙原臺南榮民之家﹚公辦市地重劃,刻正由
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配合市地重劃完成及都市計畫發布
實施,原有土地將劃設0.46公頃之停車場用地,並交付由本府交通
局接管。
二、 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停車場用地多目標使用
項目得納入國民運動中心及辦公室、集會場所等,本府交通局業已
納入「臺南市第三期立體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案進行整
體規畫評估。
三、 目前本市東區區公所、府東戶政事務所及體育局業已提報辦公廳
舍、里民活動中心及全民運動館空間需求,依據各單位需求面積及
法規規定,初步規劃以地上7層地下1層之立體多目標停車場與聯合
辦公大樓,工程經費初估約17.36億元,可增設370席小客車與430席
機車停車空間,本府交通局將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中央經費編列
與審議情形,積極向中央爭取立體多目標停車場闢建之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