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3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楊中成、蔡蘇秋金、王錦德、呂維胤 
案由
建請市政府研擬雇主新興建「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兒設施的獎勵方案,擴大托育服務量能。 
說明

一、為鼓勵雇主提供友善員工托育措施,勞動部將「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納入托兒設施補助範圍。在收托0-2歲幼兒部分,衛福部已發布企業得辦理「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2-6歲部分,教育部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日前亦新增「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托育模式。兩者設置型態適合收托人數較少且較為彈性,例如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不要求室外活動空間,得以室內活動空間替代、放寬設置樓層至4樓及企業現有的護理人員、廚工得共用等,更能符合職場設置員工托兒設施之需要。

二、勞動部109年也增加企業將保母引進公司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納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雇主若聘雇或委託托育人員(如合格保母)到企業指定地點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包括遊具、玩具、睡眠休息、安全防護、盥洗、備餐用餐等設施及設備都可補助。

中央已放寬各種條件限制,為了鼓勵生育,推動友善職場,建請市政府勞工局應積極跨局處合作,與社會局、教育局研擬企業設置「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獎勵方案,擴大托育服務量能。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5797號 
執行情形
收文日期字號:110年9月27日1100008614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27日府社兒字第110115822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研擬雇主新興建『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兒設施的獎勵方案,擴大托育服務量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局配合勞工局鼓勵企業興辦「居家式托育」、「托育家園」、「托嬰中心」,協助 提供設置托育設施之諮詢、與會討論並輔導企業提供優良的托育服務品質,強化雇主提供職場友善育兒環境,落實近便性的照顧,以兼顧就業與育兒,並提供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資訊,以提升本市居家式及機構式托育人員照顧專業知能,維護托育服務品質。 為提供本市市民對於公托托育服務需求,截至 110 年 4 月底本局完成設置並進行營運7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分別為安南區、關廟區、官田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市區及東區(仁和路)。預計至 110 年底再增設 7 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分別為東區(林森路)、永康區 2 處(龍埔里及西灣里)、善化區、佳里區、七股區及安平區及 1 處北區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總計可提供約 208 位未滿 2 歲兒童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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