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0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李鎮國、尤榮智、陳皇宇、蔡育輝、吳通龍、蔡淑惠 
案由
再興里活動中心設備老舊,請全力爭取經費改善設施妥為運用以活化社區活動。 
說明
南區再興里活動中心興建近30年,原為菜市場,營運績效不佳,改建為里活動中心,面積達500坪,堪稱臺南全市最大規模活動中心,設備年久失修且消防、無障礙設施都缺乏,本席會同市府各相關單位聯合會勘時,目睹虛有其表實況,確認不宜逕行開放,民政局長姜淋煌承諾分期分批改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913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2年7月13日1120006405號 本府就「再興里活動中心設備老舊,請全力爭取經費改善設施妥 為運用以活化社區活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南區再興里活動中心設施改善案,南區區公所於 112 年 4 月 13 日及 5 月 16 日提送申請 1、2 期計畫至本府民政局在案。 二、本府民政局於 112 年 5 月 15 日核定南區區公所 1 期經費業於 112 年 7 月 5 日改善完成,後續 2 期將依各區小型工程提報案件急迫性排列先後順序,以益整體改善各區生活 環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