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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吳通龍、方一峰、陳皇宇、李偉智、Ingay Tali 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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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為鼓勵長者及身心障礙朋友多出門活動,建請臺南市政府開辦敬老卡、愛心卡等地方社福卡,可以使用社福卡點數搭乘臺鐵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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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鼓勵長者及身心障礙朋友多出門活動,建請臺南市政府開辦敬老卡、愛心卡等地方社福卡,可以使用社福卡點數搭乘臺鐵列車」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社福卡分為敬老卡、敬老原民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其使用範圍及優惠如下:
(一)搭乘本市公車(含小黃公車):持敬老卡、敬老原民卡及愛心卡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愛心陪伴卡緊隨愛心卡刷卡享半價優惠。
(二)搭乘外縣市公車、捷運(含輕軌)及臺鐵,享半價優惠,惟愛心陪伴卡需緊隨愛心卡刷卡。
二、有關建議社福卡改為點數制搭乘臺鐵列車補助,倘將現行制度變更為點數制,其預估經費如下:
(一)倘比照高雄市福利制度(不限次數免費搭公車及每年1,200點福利點數,1 點=1 元),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約 2 億 5,569 萬9,600 元整,另還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二)倘比照其他縣市為每月 500 點(一年 6,000 點,1 點=1 元)社福點數,經預估每年乘車經費至少 9 億 7,684 萬 8,000 元整,同樣也需社福卡片重設系統、公車驗票機系統修改等費用。
三、本府將先維持現有制度並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與本市交通局等相關局處研議調整補助空間及執行情形,將循序漸進以有限資源來建構更全面的福利佈建,期能提供長者及身障者多元且最適性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