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林阳乙、陳怡珍、蔡秋蘭、林易瑩、周麗津、杜素吟、許又仁 
案由
鑒請市府將環保蚵架調整回原本有差異的補助額度,(如PE補助9成,EPP補助7成),並增加獎勵予使用PE的漁民。同時為漁民實施PE的使用教學,解決漁民不易使用的疑慮。 
說明
目前環保蚵架材質有兩種,EPP易破碎但好組裝,PE不易破碎但不好組裝,漁民偏好使用前者。本有以不同補助額度來鼓勵漁民使用較環保的PE材質,但日前卻全部改成同額補助,失去鼓勵效果,大量破碎的EPP同樣會造成汙染。下圖是109年同額補助的數據,補助相同之下,有高達93.1%的人選擇使用易破碎的EPP。 
辦法

一、調整回原本有差異的補助額度,如PE補助9成,EPP補助7成。甚至增加獎勵予使用PE的漁民。來解決汙染問題。

二、同時積極與中央溝通,並與研究機構合作,開發新型材料,提高環保性及使用壽命。

三、也必須做好配套措施,為漁民實施PE的使用教學,解決漁民不易使用的疑慮三管齊下,根除長年困擾,甚至影響其他縣市的蚵架汙染。

 
提案附件
附件 .pdf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1250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農業局110年12月29日府農港字第1101506588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鑒請市府將環保蚵架調整回原本有差異的補助額度,(如 PE 補 助 9 成,EPP 補助 7 成),並增加獎勵予使用 PE 的漁民。同時為漁民實 施 PE 的使用教學,解決漁民不易使用的疑慮。」案,敬答覆如下: 一、今(110)年度為提高 PE 改良式浮具使用率,市府原規劃提高 PE 浮具之補助比例為 9 成,並將 EPP 浮具補助比例降為 7 成;但因日 前臺南市議會定期會會期質詢時,提出漁民因受疫情及彩雲颱風等 影響造成損失,希望政府體恤漁民辛勞,將補助一律調整為 9 成, 爰市長才同意將其補助均調整為一致。 二、市府已持續向中央爭取明(111)年經費,將保麗龍浮具汰換為改 良式浮具,並以「差額補助」政策,鼓勵漁民多使用 PE 這類更具環 保之浮具。 三、至開發新型材料部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業於 110 年 11 月 19 日召開「 牡蠣養殖輔導工作團隊設備管理分組第 1 次會議」,會 中決議漁業署將與經濟部工業局、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進一步研議以跨部會科研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與產學單位共同研發 試驗低成本、符合漁民操作需求且能回收再利用之浮具與制定標準 規範之可能性,以及廢棄竹棚再利用開發。 四、為解決漁民對於 PE 浮具不易使用的疑慮,本府今(110)年度已請PE 廠商拍攝使用教學影片並上傳 LINE 養蚵漁民群組週知。 五、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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