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5/12/04 
來文字號
府觀秘字第104121321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105年度「臺南市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補助計畫」經費新臺幣280萬8,000元整乙案(全額中央補助),為利計畫執行與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4年11月16日觀旅字第10450024021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條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核定補助金額為新臺幣280萬8,000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105年度總預算辦理,為利計畫執行以維持本市旅遊服務中心服務品質,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於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辦理轉正程序。

四、本案業經本府104年12月02日第2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12/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2/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1/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0058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經議會同意墊付,並於105年1月開始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