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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方一峰、林冠維、吳禹寰、蔡淑惠、吳通龍、陳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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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市政府編列預算或向教育部爭取經費建置(更新)新營、鹽水、柳營、白河、東山、後壁等地區之國中、小學校園安全監視器系統,並優先於圍牆上設綿密監控攝影鏡頭以維校園與道路周邊的學生上下學進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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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編列預算或向教育部爭取經費建置(更新)新營、鹽水、柳營、白河、東山、後壁等地區之國中、小學校園安全監視器系統,並優先於圍牆上設綿密監控攝影鏡頭以維校園與道路周邊的學生上下學進出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各校重要出入口均有設置監控設備,除硬體設備建置之外,亦落實校園安全管理,結合警政、各社區關懷據點、駐衛警及保全等安全網絡,強化校安防護能量。
二、111年度經會同警察局共全面盤點本市各校現地情形後,全數改善監視器之需求已函報國教署爭取補助,而該署亦全數照學校需求核定,共計核定149校辦理校園治安死角改善,建置監視系統等校安防護設備,總核定經費2,966萬2,000元(補助經費全國第一),目前均已執行完畢。
三、自105-112年已投入逾9,871萬元改善校園監控系統、緊急求助系統及感應式照明燈等相關安全設備,監控各校園重要出入口及周邊死角,強化安全網絡之建置。
四、如經學校檢討有設備不足,有新增設需求或設備老舊及損壞情形,除可由學校局部修繕外,本府教育局亦會協助學校改善校安防護設備,並持續編列相關預算配合中央計畫,共同為本市各校營造安全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