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洪玉鳳、蔡淑惠、陳文科 
連署人
黃麗招、杜素吟、邱莉莉、王峻潭、李文俊、李坤煌、林宜瑾、蔡玉枝、林志聰、張世賢、唐碧娥、郭國文 
案由
建請市府盡速訂定「污染物緊急處理方案」啟動應變必要措施,以減輕污染影響及避免污染擴大。 
說明

一、臺灣在過去三十年間,工商業高速的發展,創造令人稱羨之經濟奇蹟,然環境的污染亦伴隨而至。

二、政府過去的環保法令,大都偏重於水及空氣污染管制,但土壤為各種污染物之最終承受體,漸漸的注意到如廢棄物處理不當,所導致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問題嚴重顯現,是故始有八十九年頒佈施行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三、位處南、高兩市交界的二仁溪沿岸廢棄物問題十分嚴重,有毒重金屬含量值均超過土壤管制標準。河川局現為清除橋下沙洲埋藏之廢棄物,以避免進入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業已著手清除中;惟所挖之廢棄物仍堆積於河床邊…,經天氣陰雨及海水沖刷,已形成二次「擴大污染」。

四、建請市府應儘速訂定「污染物緊急處理方案」,俾減輕污染影響及避免污染擴大,還給居民一個無污染的生活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2/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2/2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016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已於101年3月7日訂定「臺南市轄內土地遭棄置廢棄物之緊急處理方案」,本市列管之非法棄置場址後續將依此方案啟動應變措施,以減輕污染影響及避免污染擴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