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吳通龍、楊中成、李文正、侯澄財、林阳乙 
案由
永康分局未有相應其人口數及案件數的警力配置,造成資深員警欲自願調離、應屆畢業警力大量湧入等現象,建請市府警察局增編永康分局轄區內警力。 
說明

1.永康分局自100年縣市合併後至103年統計數據,其自願調任人數、應屆畢業警官及警員數皆為全市16分局之冠,所以如此,實因永康分局單位警力所需負擔的業務量遠高於其他分局。

2.在永康區,每780名市民可享一位警力,對比中西區360:1、安平區396:1來說,是直接砍半。安南區雖然每860:1,但觀察100至103年通報案件數,永康分局累計101,318件,而第三分局僅有50,139件,此可解釋為何100至103年間永康區自願調離者計有29位,而安南區雖然單位員警要面對的市民多過永康,卻僅有6位自願調離者。

3.甚至,南部子弟在北部服務申請南調,一聽到永康分局,寧可拒調被記過,也不願來報到,而永康分局這樣特別勞困的職缺,自然是由應屆畢業生來承擔,使得永康分局於100至103年間湧入的應屆畢業生計有97人,再居全市之冠。

4.年輕新血注入轄內本是好事,但永康分局已成為最多資深員警欲調離和最多應屆畢業警力調入的分局,恐怕造成不利影響。

5.追根究柢,必須增加永康分局之警力配置,排除永康分局內員警所遭遇與其他分局間劇烈的同工不同酬之相對剝奪感。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4000774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4.12.01府警人字第1041197572號函復: 一、為應永康分局因應轄區治安工作需要,本府警察局於104年10月23日辦理內政部警政署104年度警員同序列職務定期統調第1梯次統調,本次計調進警員129人(含警專應(歷)屆畢業生72人),業考量永康分局係屬本府警察局繁重分局,依最高開缺比率,優先派補警員10人,另考量永康分局轄區治安、交通狀況及本次統調核調出人數,另增補8人,合計派補警員18人,該分局派補警力數為本府警察局最多,調整後缺額比率僅9.91%(本府警察局調整後缺額比率13.57%),與其他分局比較相對較低。 二、日後內政部警政署新進警力派補,當依永康分局警力缺額狀況,優予派補,以利該分局各項勤、業務運作。

一、為因應永康分局轄區治安工作需要,本府警察局於104年10月23日及105年1月13、20日分別辦理內政部警政署104年度巡佐、警員等同一陞遷序列職務人員第1、2梯次定期請調、警專畢(結)業生分發,並分批辦理本府警察局員警陞職作業,計增補警員202人(含警專應(歷)屆畢業生72人)、偵查佐18人、巡佐20人、警務佐7人、小隊長8人,業考量永康分局係屬本府警察局繁重分局,依最高開缺比率,優先派補警員15人,並考量該分局轄區治安、交通狀況及本次統調核調出人數,再增補10人,合計共派補25人,派補警力數為本府警察局最多,調整後缺額比率僅7.14%(本府警察局調整後缺額比率2.69%),與其他分局比較相對較低。 二、日後內政部警政署新進警力派補,當依永康分局警力缺額狀況,優予派補,以利該分局各項勤、業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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