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周嘉韋 
連署人
黃麗招邱昭勝 
案由
建請市政府積極媒合企業贊助或認養台南體育選手與團體。 
說明
  1.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修正後,可捐贈予運動員、體育團體、運動團隊與各級學校,企業可100%列支抵稅;捐贈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於申報所得稅時,亦可抵稅175%。
  2. 而經濟發展局掌握產業脈動與招商資源,應扮演「企業」與「體育界」的橋樑,積極媒合雙方達到雙贏。
  3. 建請經濟發展局針對運動員、體育團體、運動團隊與各級學校及職業運動業需求,積極媒合企業之贊助洽談。並可在招商說明會或企業座談會中主動推廣,鼓勵企業認養或贊助。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5000505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