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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李鎮國、郭鴻儀、陳皇宇、尤榮智、蔡育輝、蔡淑惠、吳通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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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於南區體育之心內籌建一座大型多功能室內全民運動館,請對其建構與規劃廣納民意並參考專業人士與體育委員會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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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現今南市南區體育之心之單項運動場所多數為露天之戶外運動場所,若能有一座大型多功能室內全民運動館將能齊備各運動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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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於南區體育之心內籌建一座大型多功能室內全民運動館,請對其建構與規劃廣納民意並參考專業人士與體育委員會之意見」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體育署109年8月頒布「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全民運動館設置於人口7萬人以上 (鄰近2~3個行政區加總符合者亦可 ),轄區內未有國民運動中心或大型綜合體育館之行政區為優先。
二、經查本府體育局與台南高商合作冠名於「南商運動生活館」3樓設置「臺南市南區全民運動中心─綜合球館」營運迄今,廣受好評 。
三、另體育之心內已設置田徑場、足球場、橄欖球場、羽球場、籃球場、極限運動場、游泳池、網球場、射擊場、自由車場、槌球場及推手館等運動設施,皆能大大滿足各種年齡層之運動需求。
四、本案有關籌建大型多功能室內全民運動館將後續評估檢討。
五、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