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文正
- 連署人
- 洪玉鳳、曾順良
- 案由
- 建請市府對於本市容積率未檢討完成之前,不得動支違章拆除經費,以維護民眾權益。
- 說明
一、違章建築之所以會產生是因為容積率不足,導致民眾對於空間的需求不足,因而產生違章建築。
二、容積率經檢討完成提高後,將足以解決違章建築不斷產生的問題。
三、為使違章建築問題得以解決,建請市府提高容積率,以增加建築容積滿足民眾需求。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12/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12/3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1/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007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5年1月14日府都綜字第1050037350號函復: 一、有關都市違章建築情況係屬全國共通性問題,形成原因眾多,包含臺灣房產市場型態、違章拆除機制執行、居住空間未敷使用及相關法令認知不足等,皆是導致目前都市違章問題所在。 二、又本府曾接獲民眾陳情都市容積過低,已納入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理,爰貴席等建議提高容積率以滿足民眾需求之意見,本府業於「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提出變更內容草案,該案經103年4月辦理公開展覽後,刻於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後續仍應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並俟通過後始得發布實施。 三、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倂予致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