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0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11/26 
來文字號
府體設字第11415689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安定國民中學等11校辦理「修(整)建與新建運動場地及購置體育設備器材」案經費新臺幣(下同)3,575萬9,000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60019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另依同要點45點規定,應敘明理由,報陳直轄市、縣(市)政府送請議會同意後,始得支用。
  3. 本案核定計畫總經費3,575萬9,000元(中央全額補助),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案,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11月25日第72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核定補助日期為114年11月5日,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發包,發生權責關係後,始得辦理經費保留。因本府未編列預算,為使補助計畫順利完成工程發包,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5/12/10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2/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