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5/09/18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4094521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社會局辦理「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污染案附近居民生活照顧第三階段10年計畫-104年度」新臺幣1億1,000萬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經濟部104年8月24日經授營字第1042036623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污染案附近居民生活照顧第三階段10年計畫-104年度」總經費為1億3,398萬8千元。(社會局分配新臺幣1億1,000萬元,衛生局分配新臺幣2398萬8千元)。

四、本計畫經費新臺幣1億1,000萬元,因不及納入104年度預算編列,擬先提請墊付。

五、本案經費係為照顧受中石化污染區之居民生活,囿於時效,業經本府104年9月9日第22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4000782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