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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燕祝、許至椿、李文俊、李鎮國、蔡育輝、尤榮智、謝龍介、李中岑、王家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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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10月24日1110012898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24日府社兒字第111134160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西港區設立親子館」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人口戶籍資料統計截至111年8月底止,全臺南市未滿4歲幼童人口數為4萬5,359人,其中西港區未滿4歲幼兒人口數為594人,佔全市未滿4歲人口1.3%。
二、本局於105年於佳里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2樓設置親子悠遊館,另七股區親子悠遊館(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大埕380號)預計於111年11月開幕營運,提供未滿4歲兒童免費教玩具、幼兒圖書、親子活動空間及照顧諮詢服務。
三、另查本市佳里區親子悠遊館及七股區親子悠遊館距離西港區約6-7公里,車程不到10分鐘,民眾可先至鄰近的親子悠遊館使用相關設施資源。
四、除了提供館內既有設施給親子使用之外,新營區、新市區、仁德區等親子悠遊館皆配置外展服務車,讓資源較薄弱地區,也可獲取育兒知能,使用相關圖書、教玩具資源等近便性服務,外展車巡迴訊息會於新營區、新市區、仁德區等親子悠遊館之網路平台公告宣傳。
五、經查西港區中央公園(前身為第三公墓)位於西港新興街道路旁緊鄰綠川廊道,該園旁有都市計畫設定之行政區域1.0627公頃土地,該地地號868、869-1、873-1、871-1、874-1、872-1、873、870、644等,土地多筆且進行地目編定複雜,本府社會局將會同都市發展局、工務局、地政局、消防局、西港區公所等相關單位進行場地會勘,評估該地建置親子悠遊館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