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黃麗招 
連署人
郭鴻儀、李鎮國、李文俊、朱正軒、李宗翰、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陳皇宇、王宣貿、黄肇輝、周嘉韋、林志展、蔡筱薇、沈家鳳、沈震東、謝舒凡、李宗霖、楊中成、陳秋宏 
案由
建請天馬電台原址規劃台江〈台語文化園區〉案。 
說明
  1. 安南區古稱台江,為開台歷史內海,更是荷蘭人與鄭成功海戰的歷史現場,之後形成台江十六寮濕地型村落。
  2. 天馬電台位於台江內海西端,面積32.74公頃,是台江建庄200年來重要的歷史現場之一,見證開台歴史,內海變濕地魚塭到廣播電台的台江社會環境變遷史。
  3. 建請文化部、台南市政府善用天馬電台的歷史地位,規劃設置第二座『台語文化園區』,串聯台灣歷史博物館、台江文化中心丶台灣文學館及鹽分地帶文學,營造台語文及其歷史文化路徑,恢復台江內海開台歷史現場榮光。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天馬電台原址規劃台江(台語文化園區)」案,敬答覆如下: 1、 天馬電台簡述:天馬電台位於本市安南區中心,占地約27 公頃,原為中央廣播電台臺南分台,於民國58 年建立,至105 年搬遷至雲林;107 年因現地電台使用需求滅失,並配合規劃設立地方大型藝文休憩場所,故該土地由「機關用地」變更為「創意文化專用區」;111 年至112 年由國有財產署委託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市原天馬電臺民間規畫興建營運移轉(BOT)案」進行招商,經二次公開徵求未有最優申請人,不續行招商,園區土地於112 年11 月17 日歸還國有財產署。 2、 本市台語推廣現況:本市為臺灣之文化首都,長期以來推廣各在地語言不遺餘力,歷年皆辦理各種型態之台語推廣活動,包含本市各圖書館舉辦台語之說故事活動、故事講員培訓;在各博物館亦辦理台語導覽,並持續擴充台語導覽設備;展演部分,辦理各類型之台語音樂會、音樂講座、歌唱競賽;書籍出版部分有台江台語文學季刊以及各種台語繪本之製作。 3、 天馬電台未來規劃: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倘中央於臺南設置「台語文化園區」,本府將全力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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