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其他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謝龍介 
連署人
林燕祝、王家貞、洪玉鳳、蔡淑惠、蔡育輝 
案由
建請市府說明臺南運河遊河興建、營運暨移轉(BOT)案之第一次暨第二次招標、審標、決標經過。 
說明

一、市府前曾辦理臺南運河遊河興建、營運暨移轉(BOT)案,原由東金餐飲店得標,市府水利局亦編列近6,000萬元預算配合辦理興建運河之心港灣浮動碼頭設施,然事後因故予以公告終止,今於104年2月3日繼續辦理該(BOT)案招商公告,投資金額為5千4百萬元。

二、該(BOT)案原於101年11月23日至102年2月18日辦理招商公告,期間計有三家業者投送「規劃構想書」,復於102年5月2日由審核委員會選出東金餐飲店為「合格申請人」,惟市府於102年12月23日於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招商網頁公告該(BOT)案未獲審核通過,全案即告終止,然迄今未見市府說明既已選出東金餐飲店為「合格申請人」,為何事後又無故予以公告終止。

三、又原選出東金餐飲店為該(BOT)案之「合格申請人」,之後又無故予以公告終止,則市府之招商審核機制是否過於鬆散?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疑?

四、再者,市府今於104年2月3日繼續辦理該(BOT)案招商公告,詎於104年預算內全無編列該(BOT)案之相關經費,該規劃設計經費究由何來?

五、查市府前辦理該(BOT)案之招標既經公告終止,則再辦理招商公告是否妥適,不無疑義。又該(BOT)案倘由市府自行興建及營運,其效益是否高於由得標廠商興建及營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1/2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2/1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2/11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04000080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