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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尤榮智、許至椿、蔡淑惠、李中岑、方一峰、蔡育輝、Ingay Tali 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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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苦民所苦,在現今萬物齊漲的情形下,調高各里原每年13萬的經費,以順應民情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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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民政局每年給各里有13萬經費,已經延用了20年以上了,20年前的物價跟今日已非昔比,在這萬物齊漲的環境,顯然是入不敷出,但是民政局不但不願增加經費,對於經費的使用還有諸多的限制,建請民政局能苦民所苦研擬可因應時勢物價高漲趨勢的調整,以順應民情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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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2年7月14日1120006581號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苦民所苦,在現今萬物齊漲的情形下,調高各里原每年13萬的經費,以順應民情之所需」案,敬答覆如下:
1、 地方發展經費每年編列649里每里13萬經費,如有不足尚可向本府(民政局)申請專案經費,經審核後辦理經費撥付,各里雖維持13萬經費不變,但專案經費會視各里需求,盡力協助地方發展運用經費,以達促進城市發展的目標。
2、 為使地方發展專案經費發揮更大效益,本府從執行面、公平性及里長服務量能的提升等多元考量 ,110年起實施獲選該年度本市特優里長加發每里5萬元地方發展經費。
3、 是否調高地方發展經費額度,將視市府財源滾動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