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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市府擇期勘查本市南區大成路及灣裡路路面,再予以重鋪以便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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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本市南區大成路及灣裡路路面已損壞嚴重,請予以重鋪以便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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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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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5年10月14日府工務一字第1051048209號函復:
本府就「請擇期勘查本市南區大成路及灣裡路路面,再予以重鋪以便民行」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南區大成路及灣裡路路面已損壞嚴重,建請本府予以重鋪以便民行一節,查南區灣裡路路面(灣裡路62
灣裡路211巷口),本府業已於105年9月19日鋪設完成。
二、又本市南區大成路一、二段路面(金華路一段南門路口)改善,案經會同貴會林美燕議員及轄區里長於105年9月23日辦理會勘,因部分路段瀝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溝蓋已老舊破損、龜裂嚴重,為利人車通行安全,確有改善需求,貴席建請以「路平專案」工程辦理一節,先行錄案,惟考量本路段目前重劃區尚有新建房屋仍有民生管線接用相關問題,俟建案完成埋管後,本府工務局將視路面狀況研議以路平專案或一般養護方式改善。
三、隨文檢附105年9月23日南區「大成路一、二段路面改善」會勘紀錄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