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6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啓維
- 連署人
- 鄭佳欣、呂維胤、Ingay Tali穎艾達利、沈家鳳、蔡筱薇
- 案由
- 政府應儘速改正國高中教科書「開羅宣言」不實教材
- 說明
1.近來中國軍機擾台變本加厲,就是一再宣稱,根據開羅宣言擁有台灣主權。
2、過去台灣教科書因政治因素迎合中國編列。
3、如今根據史實,開羅宣言根本沒有台灣歸還中國問題。
4、台灣政府強力捍衛台灣主權我們表示最大肯定。
5、我們也希望一併能改正教科書不實內容,並儘速編列補充教材,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1629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24日府教專字第109154956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政府應儘速改正國高中教科書開羅宣言不實教材」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8 條略以,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第3 條委任國家教育研究院為之。教科書之審定為「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權責。 二、 有關「教科書中的臺灣地位及血統文化」論壇之「教科書敘寫與史料一致」相關資料,本府教育局已以109年8月11日南市教專字第1090976488號函轉臺南市立高中,供教師教學參考。 三、 另於國教輔導團研習,將彙整之補充資料提供予國中社會領域教師運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