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邱昭勝、周嘉韋、黃麗招、沈家鳳 
案由
建請市政府編列足額場館養護預算。 
說明
  1. 場館養護預算不足為目前多數運動場館共同的難題,隨著時間流逝,場館內場地及設備本來就會有折舊情事產生,原有預算實難以支撐目前各場館之相關養護費用。
  2. 如何提高場館多元使用,使其不受到市府其他預算的排擠,是市府應積極評估的事情,讓場館能夠自己養自己,才是「編列足額場館養護預算」的最根本之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76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編列足額場館養護預算」,敬答覆如下: 一、體育局除每年編列運動場館維護經費外,更積極透過政府採購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營運廠商除可營運以活絡本市場館外,亦可負擔修繕場館之責,以達場館永續經營。 二、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