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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蔡秋蘭、杜素吟、Ingay Tali 穎艾達利、吳禹寰、余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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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國土計畫法明年將實施,更正編定未完成農地將無法轉變建地,嚴重損及人民權益,應進行有效率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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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國土計畫法即將實施,現行更正編定如未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農地將無法轉變「甲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不少民眾對於「國土計畫」法令與措施不明瞭,也不知如何更正編定,請政府單位應該全面宣導,以維護市民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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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國土計畫法明年將實施,更正編定未完成農地將無法轉變建地,嚴重損及人民權益,應進行有效率之宣導」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告國土功能分區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爰此更正編定亦將終止辦理。
二、有關更正編定,係指本市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民國65年6月1日)實施前或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民國62年12月24日)前,已存在並使用至今之既有合法住宅,得檢附合法房屋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並非所有農地均可申請更正為建地,因所涉事項均須個案會勘審認,民眾理解不易,地政局除以新聞媒體露出方式宣導外,並將透過不動產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所轄地政事務所臨櫃服務併同宣導,增加宣導效率。
三、承蒙貴席對於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