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2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3年度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延續型(第1階段)計畫案經費新台幣1,470萬元(中央補助1,146萬6,000元;市配合款323萬4,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30萬(中央補助101萬4,000元;市配合款28萬6,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3年2月25日台內營字第103080093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內政部營建署核定總金額1,146萬6,000元、市配合款323萬4,000元,總執行經費為1,470萬元,因103(本)年度業已先行編列1,340萬元(中央補助1,045萬2,000元;市配合款294萬8,000元),不足130萬(中央補助101萬4,000元;市配合款28萬6,000元)部分辦理墊付事宜。

(二)案由計畫經補助單位(內政部營建署)規定應於103年4月30日前完成發包作業,為爭取時效及利後續計畫執行,擬先行辦理預算墊付事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3月12日第1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時。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1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202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