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0/25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2096017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102年度B類(聚落及文化景觀)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鹿陶洋江家聚落土墼厝修復工程(規劃設計及保護鋼棚架)」補助經費計新臺幣49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33萬元整;市配合款計16萬5,00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2年9月27日文資蹟字第102300767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得支用墊付款。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102年度B類(聚落及文化景觀)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鹿陶洋江家聚落土墼厝修復工程(規劃設計及保護鋼棚架)」總經費計新臺幣55萬元整(其中所有權人自籌款計新臺幣5萬5,000元整,其餘經費計新臺幣49萬5,000元整則由公部門補助支應)。

(二)為爭取時效及俾利預算執行,上述公部門補助經費計新臺幣49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計新臺幣33萬元整;本府配合款計新臺幣16萬5,000元整),擬先行墊付以辦理相關作業,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予以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23日第1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1/1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1/1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101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