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 
案由
建請市府強化「財團法人台南市體育發展基金會」功能,將本市城市棒球隊球員及本市在籍的各單項退役優秀的選手或教練生涯規劃納入計畫內容,提供職業訓練、就業媒合、心理支持等。 
說明
  1. 臺南城市棒球隊在本季(114)春季聯賽中,寫下嶄新的一頁,「首次闖進冠軍戰」寫下成軍以來最佳成績,為臺南市帶來榮耀。
  2. 本市城市棒球隊成軍於103年,至今將近11年,創始球員多數面臨退役問題,目前市府僅提供轉任職環保局之管道,無實質考慮球員未來發展。
  3. 建請市府應針對城市棒球隊選手本市在籍的各單項退役優秀的選手或教練的中長期職涯規劃進行盤點與設計,包含教育進修、轉任教練、行政輔導、進入體育相關產業等方向。
  4. 可參考他縣市或中央體育署之機制,設立「運動員職涯發展小組」或基金計畫,協助選手提早準備轉型,並提供實質資源支持。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2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強化『財團法人台南市體育發展基金會』功能,將本市城市棒球隊球員及本市在籍的各單項退役優秀的選手或教練生涯規劃納入計畫內容,提供職業訓練、就業媒合、心理支持等」案,敬答覆如下: 一、財團法人台南市體育發展基金會現為本府體育局權管,本府體育局將綜整並研議旨揭計畫內容,以期留任本市運動人才。 二、本府體育局現有計畫臚列如下: (一)教練甄選資格審查保障臺南市選手: 1.資格審查內容包含學歷、專項成就及專項證照積分。 2.曾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性比賽或國際賽設籍本市者積分以2倍計算。 (二)扶植本市績優運動選手轉任教練:本局每年均會盤點本市專任運動教練員額,並研議相關職缺,促進績優運動選手轉職擔任本市教練。 (三)現職教練升遷制度:約聘僱教練如表現良好,本局將研議釋出正式教練職缺,讓約聘僱教練轉任正式教練。 (四)績優運動選手轉職:本府體育局訂有「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及「臺南市政府辦理甲組棒球隊績優人員退役轉職要點」,針對獲有亞運、世界正式錦標賽等國際賽之本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本市甲組棒球隊績優人員,媒合至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內之約聘(僱、用)人員、臨時人員及清潔隊員。 三、為使「臺南市政府辦理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實施要點」更臻完善,本府體育局將重新檢視並研議修正前揭要點,以實質幫助本市績優運動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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