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署人
- 林美燕、杜素吟、林冠維、吳通龍、陳秋萍、蔡淑惠、曾培雅、吳禹寰、楊中成、陳昆和、周麗津、林燕祝、鄭佳欣、陳怡珍
-
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臺南市90歲至99歲長輩發予1,000元紅包、100歲以上發予2,000元紅包。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臺南市90 歲至99 歲長輩發予1,000 元紅包、100 歲以上發予2,000 元紅包。」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針對65 歲以上長輩每年重陽節致贈重陽敬老金,本( 年重 陽敬老金致贈對象為,年滿65 歲至99 歲長者及年滿55 歲至64 歲的原住民長者於112 年6 月30 日前設籍,並於重陽節當日前1 個月持續在籍仍健在者,每人致贈敬老禮金1,000 元;百歲以上人瑞,致贈1 萬元敬老禮金及賀禮表達祝福。
二、鑑於人口老化趨勢,本府積極推動各項老人福利,透過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醫療補助、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改善住宅補助、養護費補助、免費裝置假牙及健保費自付額補助等8大項津貼補助,綿密長者照顧網絡,全面保障長者生活品質及身心健康安全。同時,本府亦積極連結各社區、老人福利團體及民間慈善單位辦理長青學苑,鼓勵長者「活到老,學到老」,推動活躍老化,用多元且具體的福利與服務,落實本市高齡友善溫暖城市之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