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南部尚未有國家級的檢驗中心,以致於流行性疾病檢體都需要送到外地,確認病情時間拉長,對於疫情無法在第一時間控制,提案爭取在南部設立國家級檢驗中心,使防疫工作能夠更迅速落實。
-
大會決議
-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01.10府衛檢字第1080076781號函復:
本府就「爭取設置國家級檢驗中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衛生局為提昇本市登革熱防疫時效,已於107 年6 月26 日建置並通過疾病管制署(CDC)登革熱檢驗認可,檢驗項目包括:NS1、IgG 抗體、IgM 抗體及登革熱病原分生檢驗,並藉由自行執行登革熱檢驗,將本市登革熱檢驗時效縮短至12小時內出具結果,以利即早啟動各項防疫作為,提昇整體防疫時效。
二、 除充實防疫檢驗項目外,衛生局為提昇檢驗量能及跨大檢驗服務範圍,也不斷強化檢驗儀器設備,並藉由檢驗認證確保檢驗服務品質,目前除食品檢驗,也積極擴大建置其他領域檢驗項目,提供更多元且跨局處之檢驗服務。
三、衛生局107 年已提供之跨局處檢驗服務如下:
(一)農業局-配合在地農產,提供殘留農藥檢驗服務。
(二)財稅局-提供酒品原料檢驗,執行殘留農藥及重金屬檢驗。
﹝三) 登革熱防治中心-登革熱檢驗。
四、衛生局108 年將再新增之跨局處檢驗服務如下:
(一)教育局-校園飲水機水質檢驗。
(二)警察局-尿液毒品檢驗。
(三)水利局-水質重金屬檢驗。
五、綜上,衛生局已積極建置各項檢驗服務,未來將不斷爭取各項經費,持續充實檢驗中心軟、硬體設備,為邁向國家級檢驗中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