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5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生育獎勵金請民政局以第1、2胎新生兒朝比照其他五都調高至2萬元方向研議方案。
- 說明
因應台灣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的對策,實有鼓勵生育之必要性,然生育後之養育的過程及花費,是目前年輕人裹足不前的最重要因素,如何能達到讓生育下一代不是件困難的事,除了配套政策,當然就是減輕生育後的母親做月子的負擔,所以生育補助津貼就顯得重要多了。
- 辦法
請臺南市政府編列預算辦理。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9/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10/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10/1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611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10月18日1110012523號 本府就「生育獎勵金請民政局以第1、2胎新生兒朝比照其他五都調高至2萬元方向研議方案」案,敬答覆如下: 一、 從全國出生數觀察,雖然各縣市加重生育獎勵金的發放,但全國出生數仍每年持續減少,足見提高生育獎勵金的發放並無實質鼓勵生育之影響。 二、 生育獎勵金非法定社會福利,是市府對產婦的祝福及恭喜。 三、 本市發放生育獎勵金依產婦生產個數發放不同額度,以肯認願意懷胎生產之辛勞。近幾年陸續提高不同個數金額發放金額,產婦生產之第1名新生兒10,000元(111年修正);第2名發放12,000元;第3、4名發放30,000元(108年修正)。第5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為50,000元(109年修正)。 四、 有關提高生育獎勵金額建議,日後再視本市財源許可時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