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案由
建請市府強化住宅租賃契約公證及「逕受強制執行」機制宣導,並向中央建議檢討租賃定型化契約,降低惡意欠租、拒不返還房屋等租賃爭議處理成本。 
說明
  1. 近期惡意欠租、占屋不走等租賃糾紛頻傳,一般房東遇到承租人長期欠租或租期屆滿拒不搬遷時,往往須經催告、終止契約、訴訟及強制執行等程序,耗費大量時間與成本,也可能降低屋主出租意願。
  2. 現行房屋租賃契約經公證後,得就積欠租金、違約金及租期届滿返還房屋等事項約定逕受強制執行。建請市府透過租屋服務平台、包租代管及相關住宅政策,加強宣導並協助房東、房客辦理公證,並研議適度補助公證費用;另向中央建議於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中,更明確揭示公證及逕受強制執行機制,兼顧房客居住權益與守法房東財產權保障。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